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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刻32个村民名章一年骗贷12万元 61岁信贷员被判5年
2011-06-02 10:48:4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佳琦
东北网6月2日讯 一个基层农村信用社的信贷员,在短短一年时间内,利用职务之便,私刻了32个村民的名章,冒领本该贷给农民的信贷资金121000元。5月29日,信贷员刘某以职务侵占罪,被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判刑五年零六个月。
佳木斯市郊区平安乡群策村的刘某今年61岁,原是佳木斯市郊区信用社联社平安信用社信贷员。一次工作中,刘某偶然发现了一个能套取贷款的“门道”,那就是利用自己信贷员的身份,私刻村民名章,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可从信用社里骗取来贷款。于是,从2002年3月19日至2003年4月18日期间,刘某共私刻了32名村民的名章,捏造了32笔贷款人名单,以信贷员的身份,先后从信用社共骗取贷款累计32笔,共计人民币121000元归个人使用。
2003年年底,32笔贷款到期,佳木斯市郊区信用社联社平安信用社进行贷款回收时,发现贷款本人并不知情,于是信用社找到“经办人”刘某核实情况。面对质疑,刘某承认了自己虚报冒领信用社贷款的违法事实,但他表示赃款被其全部挥霍,违规贷款已无法追回。
2009年2月份,佳木斯市郊区信用社联社理清资科后,加紧了对刘某所欠贷款的清缴,可刘某仍以种种理由拒绝偿还贷款。郊区信用社联社于2009年年底到佳木斯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不久,刘某被警方抓捕归案。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