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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监督职责 为换届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2011-06-09 10:28:48 来源:东北网-黑河日报  作者:陈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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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黑河6月9日讯 从今年开始,省、市、县、乡四级党委自下而上进行新一轮换届。为规范换届流程、严肃换届纪律,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提出了“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市地纪委作为换届纪律的执行机关,要严格执行《通知》精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为地方换届工作提供纪律保障,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一、把握方向,不让换届工作跑偏。换届工作是当前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打造坚强有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实现“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直接关系换届工作的成败,关系选人用人公信度,关系党的形象和威信。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针对换届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明确提出了“5个严禁、17个不准”的要求,并作出“5个一律”的处理规定,为换届工作架设了一道“高压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换届纪律执行力度,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有苗头就查、一露头就打,形成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让投机钻营者无机可乘,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处,确保在选干部、配班子的过程中,执行政策无偏差,执行程序不走样,选人用人不失准,以铁的纪律把中央保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的要求落在实处。

  二、明确导向,不让老实人吃亏。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对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工作的干部要格外关注,对那些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要多加留意,对那些埋头苦干、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不能亏待。”为当前换届工作中识人用人指明了方向。做老实人不易,用老实人也难,难在识别。我们讲的老实人,不是那些庸庸碌碌、无能无为的人,而是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兢兢业业工作的人,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人。老实人的老实说到最终还是一个“德”的问题,要把重品行作为区分干部优劣的第一要素。在换届中,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甄别“老实人”的能力,格外关注这样的十类人:不和你套近乎但积极配合你工作的人;不和你多走动但能体谅你良苦用心的人;不往你家里跑但常往基层跑的人;不关注你的生活私事但能帮下层排忧解难的人;不当面恭维你但能帮组织树立威信的人;不向你表态但能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的人;不爱表功但能创造性工作的人;不爱提个人要求但表现积极的人;不看你脸色行事但能秉公办事的人;不喜欢给在职领导“烧香”却给离职领导“送暖”的人。大胆提拔使用那些敢干的拓荒人、会干的精明人、能干的老实人,做到用公道正派的作风选公道正派的人,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力,形成求真务实、踏实苦干的浓厚风气。

  三、强化监督,不让投机者得逞。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干扰换届秩序等,是换届期间最容易发生的腐败问题。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和换届纪律的有关规定,通过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开展巡回督查、现场督导、专项巡视等方式,强化对换届工作全程有效监督,让投机钻营者心存畏惧、无以遁形,让心存侥幸者受到惩处、付出代价。要针对换届中的关键环节进行“贴身式”监督:各级党委书记调整时,必须对其履行干部选拔任用职责情况进行离任检查;民主推荐时,必须对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问卷调查,确保对纪律要求心中有数;确定考察对象时,必须征询纪检机关意见,广泛征集监督信息;公示考察对象时,必须把是否违反换届纪律作为一项举报内容,让干部群众说话;组织考察时,必须认真了解考察对象是否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并请考察对象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换届选举时,必须有候选人书面报告履行职责、廉洁从政和遵守换届纪律情况,并组织代表对换届风气进行民主测评。要将监督的关口前移,立足早教育、早警示、早预防,特别是对个别有心理失衡苗头的干部,要早打招呼、早提醒,尽可能使每个同志都能自觉经受“进退留转”的考验,少犯或不犯错误。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把干部廉政关,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线索进行认真梳理,准确把握干部队伍廉政状况,切实防止在领导班子换届中出现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四、从严惩处,不让违纪者漏网。查处是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惩戒措施。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换届中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换届中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违反“5个严禁和17个不准”的行为,按照“5个一律”的要求,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要从快查处,建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查核专办制度,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限时办结;对反映线索不具体的,先谈话诫勉;对上级立项督查件,要及时报送查核结果;对媒体披露和社会反映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作出回应,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对换届选举期间当场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制止、坚决纠正。要从严查处,对于敢于触摸“高压线”,违反换届纪律的人,要坚决处理到位,追究到人,形成震慑,使每一个干部都遵纪守法、不越雷池。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