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6月10日讯 从9日起,哈尔滨市将在全市范围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活动将持续至11月底。这是记者从9日召开的哈尔滨市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据悉,此次清理和规范范围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以及上述单位所属的事业单位和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等举办或参与的各类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国家法定节日的庆典活动、面向本系统举办的业务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不列入清理和规范范围。
据介绍,哈市将坚决撤销不符合规定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主要包括: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乱收费、摊派、拉赞助的活动;以营利为目的或违反有关经济工作纪律和财经制度的活动;企事业单位等利用党政机关名义举办的活动。
哈市将严格控制举办机关单位成立、行政区划调整和建制变更的纪念性庆典,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参与的经贸类庆典、工程奠基和竣工典礼。严格控制研讨会、论坛活动数量。不得在风景名胜区举办或变相举办公款旅游性质的研讨会、论坛活动;不得举办与收费挂钩的品牌推介、成果发布、论文发表等研讨会、论坛活动。各地不得异地举办或组织各种“轮流做东”联谊性的研讨会、论坛活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及其所属单位举办活动,不得向下级单位和企业转嫁费用,所需经费由举办单位承担。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也将从严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哈市将严格规范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离退休领导干部)出席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出席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出席活动,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举办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出席活动的领导干部送礼金、礼品、昂贵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哈市将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重点查处违规举办活动,违规邀请领导干部以及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活动,借举办活动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为单位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搞“形象工程”或“政绩工程”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哈市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负有责任的有关领导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