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齐齐哈尔6月20日讯 近日,市民周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称其不久前在位于龙华路的一家超市购买了一瓶某品牌茶饮料,回家打开瓶盖后,发现瓶盖印有“再来一瓶”字样,然而当他拿着“再来一瓶”的瓶盖去该超市兑换时,却遭到了拒绝。周先生说,一瓶饮料钱不多,兑不兑换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事儿,但他觉得商家的这种行为太差劲!
周先生说,6月16日上午,他拿着前一天在位于龙华路的一家超市购买的茶饮料中奖瓶盖来到该超市兑奖,店家却不承认周先生是在他的超市购买的饮料,拒绝兑奖。“就这么一个小瓶盖,我挨了白眼。”周先生气愤地对记者说。“饮料厂家搞促销,消费者受益,可经销商如此难为消费者,真是让人心里添堵!”
无独有偶,市民张先生日前也有与周先生一样的遭遇。张先生向记者反映,前段时间,他购买了两瓶某品牌的茶饮料,结果都中了“再来一瓶”,但当他拿着两个中奖瓶盖准备兑换时,却没有一家零售店或超市给予兑换。
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记者在某品牌饮料的促销兑奖说明上看到:“打开瓶盖,如见瓶盖内有‘再来一瓶’字样,即可凭该瓶盖在指定零售地点兑换相同规格的系列饮品一瓶(规格不限)。”促销活动截止到今年9月30日。记者拿着“再来一瓶”的瓶盖在我市一些零售商店和小超市进行了走访,结果商家均称饮料不是在他们这里购买的,不予兑换。记者在市内某大型超市欲兑换“再来一瓶”茶饮料时,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兑换必须凭小票”。一些持有“再来一瓶”瓶盖准备兑奖的市民对此表示不满:“小票不易保管,要是兑换的那瓶饮料再中奖没小票怎么办?”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市消协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生产厂家在产品宣传标明有奖销售承诺,理应兑现。如果没有履行承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该生产厂家就对消费者存在欺骗行为。其企业未能履行好承诺,原因出在内部,应该立即进行整改,给消费者满意的答复。如市民兑奖时遭到拒绝,可向消协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