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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无人管社区将设物业服务站 政府每年补贴4万元
2011-06-22 09:16:1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于志华 刘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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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22日讯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为将哈尔滨市无人管理的老旧住宅区全面管起,并构建物业服务全覆盖体系,根据该局制定的《建立社区物业服务站工作试行方案》,哈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不以赢利为目的的非企业性质的社区物业服务站。目前已有包括松北区前进家园社区等10个社区物业服务站开展了试点筹建工作。

  据介绍,社区物业服务站属于居民自治非企业性质,隶属于社区居民委员会,接受市、区物业主管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管。除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费用使用原则外,我市还将对社区物业服务站的筹建进行资金补贴,按照每个社区平均4万元标准,由市、区按照1:1匹配比例共同承担。

  根据《方案》,社区物业服务站的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0.4元。其中:环境卫生费0.15元,综合维修费0.15元,绿化养护费0.10元。各服务站可根据具体服务事项综合收费或单项收费。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