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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简报》第159期
2011-06-23 15:00:49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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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省委扎实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团建工作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团省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视频会议和全国基层党建带团建暨共青团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议精神,紧紧依靠党的组织领导促进团的建设,扎实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团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在“建”上下功夫,着力扩大组织覆盖。通过采取分级定标签定责任状、召开专题推进会、组织建团百日会战、实行建团周报制、开展异地互检互学活动等措施,动员各级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加快建团步伐。截止2010年12月底,全省新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团组织3839家,在年初基础上增长了2.6倍。一是依靠党组织力量建立一批。各级团组织主动与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对接,对照党委组织部门提供的名单,逐户走访,摸查情况。积极争取党组织支持,对已经建立党组织且符合建团条件的单位,请党组织帮助推动建立团组织;对即将建立党组织的单位,请求上级党组织统筹考虑,在建立党组织时同步建立团组织。二是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拉动一批。加强与工商、供销、民政、司法、财政、教育、劳动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协作配合,大力推动在非公经济组织、农村青年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学(协)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民办学校中建立团组织。三是依托青联委员、青企协会员和青年典型带动一批。发挥青联、青企协的组织联络优势和青年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协调和督办落实力度,在各级青联委员和青企协会员所在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及2009年以来团组织评选的各类青年典型所在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符合建团条件的全部建立了团组织。

  二、在“管”上抓完善,促进组织规范运转。坚持一手抓建团、一手抓规范,从组织设置、人员配备、阵地建设、内部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入手,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团组织进行逐步规范。一是科学划定组织隶属关系。在团组织建立后,根据其规模和青年人数,将其划归省、市、县、乡各级团委分层管理,对规模较大、青年人数较多的,适当打破属地管理,由更高行政层级的团的领导机关直管,其中每个团县(市、区)委直管10家以上有一定规模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团组织,努力做到组织建了“有人管”、“管起来”,切实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团组织纳入团的组织网络和工作体系。二是加强团干部选配。在生产、经营、研发、管理等重要岗位上,挑选一批优秀的青年人才充实团的工作岗位。同时实行干部储备制,每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团组织除配备书记外,另配备1名副书记,作为书记的后备人选,以适应人员流动变化,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三是统一规范软件、硬件建设。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团组织纳入“五四红旗团组织”创建范畴,通过统一编发指导性资料、派出团建指导员定向帮扶等方式,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团组织规章制度、活动阵地、簿册表卡板设置等进行了统一规范。四是建立工作台帐。建立了省、市、县三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管理台账,动态掌握各地的组织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和活动开展等情况。

  三、在“活”上求实效,充分发挥组织功能。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团组织切实履行职能,增强对团员青年的吸引和凝聚,以带头坚定信念、带头刻苦学习、带头争创佳绩、带头弘扬新风为标准,积极开展各类活动。一是积极开展服务社会活动。团省委将五月份定为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团组织主题活动月,以“迎五四、促发展、树形象、展风采”为主题,广泛开展团的活动,引领广大团员青年立足岗位争创一流、争做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向五四运动91周年献礼。活动月期间,全省共组织活动2000余场次。二是积极开展思想宣传活动。在青年员工中传播党和团的重要思想主张,引导他们增强责任意识、创新意识、竞争意识,全年共组织座谈交流、演讲会、征文活动等1100余次。三是积极开展技能大赛活动。通过举办“360行绝活大赛”、开展夏令营活动,以及青年岗位能手、青工技能大赛等活动,提高青年员工的职业精神、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全年共举办技能大赛等2700余场次。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