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只顾讨价还价买家叫啥住哪全没问 狠心父母两万元卖亲儿
2011-06-27 09:07:56 来源:生活报  作者:黄迎峰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生活报6月27日讯 去年3月中旬,一对狠心夫妇收了两万元“营养费”后,将刚出生7天的儿子“送”了人。他们以为自己不说没人会知道,可没成想,今年6月23日,齐齐哈尔市铁锋公安分局南浦路派出所民警在入户调查时,查出了这起贩婴案。

  可怜男婴出生七天就被卖

  23日,南浦路派出所副所长谢平在入户调查中获悉,南浦街道和平社区有一对父母把刚出生7天的孩子卖了。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很快,和平社区74组的刘某进入警方视线。

  24日突审,嫌疑人刘某交代,去年3月中旬,她剖腹产生下一名男婴,但因为她和爱人徐某已有一对龙凤胎儿女,他们便找到家住富裕的两个姑姑帮忙将刚出生的孩子“送”走。当天上午,民警又赶赴富裕县,将两个中间人抓获。

  狠心父母讨价还价要两万

  经查,2010年3月中旬,刘某在医院剖腹产生下了一名健康男婴,但他们没有因新生命的到来而欣喜,反而认为这孩子会成为家庭负担。通过徐某的两个姑姑找到买方后,徐某夫妇和对方谈起了价格,几经讨价还价,他们同意以两万元的价格将儿子交给河北一陌生人收养。就这样,出生仅7天的男婴被亲生父母卖到了千里之外。

  民警在调查中了解到,刘某对于收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及家庭情况都不了解,一心只顾着讨价还价。“作为亲生母亲,她的行为让人难以理解。”谢平说。

  母亲辩称

  卖儿是生活所迫

  才出生7天的儿子,两万元就卖掉了,一点不心疼吗?“其实我也舍不得,但是欠人家钱还有医院费用,而且我家里还有一对已经5岁的龙凤胎。”刘某辩称,她和丈夫徐某平时靠打工维持生计,几年前她做小生意欠了不少外债,卖儿子是因为生活所迫。

  据办案民警陈亮介绍,刘某把卖孩子的钱解释为“营养费”,但这不能为他们脱罪。去年3月颁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明确指出,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可以认定属于出卖亲生子女,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目前,因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狠心的母亲刘某和徐某的两个姑姑等涉案人员已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在外打工的孩子父亲徐某在逃。警方正在全力寻找被卖男婴。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