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4号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由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6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黑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张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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