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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7月启动 分10个档次
2011-06-29 09:11:2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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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29日讯 记者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已做好充分准备,7月将启动参保工作,哈尔滨市的依兰县、巴彦县、呼兰区将进入首批试点,宾县、阿城、延寿和尚志4个县(市)的试点正等待审批。明年,全市将实现全覆盖。

  省人社厅农保处处长刘梁介绍,按照国家规定,今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将覆盖全国60%的地区。我省决定,已经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地区首批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其中包括我市的依兰、巴彦和呼兰。此外,我市的宾县、阿城、延寿和尚志已经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如果顺利,我市将有7个区、县(市)首批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据介绍,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60周岁以下,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后,可按月领取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内的养老金。已年满60周岁、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

  据了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划分为100元至1000元/年十个不同缴费档次,个人自愿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参保人员须连续缴满15年,不足15年的,可补足15年。参保人员月领取的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基础养老金目前为55元,个人账户部分视个人选择的缴费档次而定。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