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7月12日讯 在国家实施的“天保”工程一期结束、二期启动之际,伊春市于日前向社会公布了“天保”工程一期的实施情况。
据介绍,从1998年国家做出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决策到2010年末,伊春林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林地面积由253万公顷,增加到296万公顷;活立木蓄积由2.21亿立方米,增加到2.38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74.2%提高到86.5%;幼龄林面积和蓄积呈下降趋势,中龄林面积和蓄积分别增长9个和8个百分点,后备资源呈现良好成长态势。可以说,“天保”工程,是项顺应天时、符合民意、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伟业,是伊春林区的“救林”工程和“救人”工程。工程实施以来,国家累计为伊春提供资金96.5亿元,83%以上用于林区职工安置、社会保障和政策性支出。一次性安置森工企业富余人员6万人,发放经济补偿金9.6亿元;为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60.5万人次1.4亿元;为6.9万人一次性解除了老知青和大集体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发放经济补偿金5.4亿元;将地方国有企业的2.6万名富余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将4.7万名的“五七工”、“家属工”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积极开展创业富民工程,以创业带就业,多方鼓励职工群众发展自营经济,职工基本实现有业可就;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国家养老统筹补助金帮助下,彻底解决了森工系统养老统筹的问题,共补发拖欠养老金1.6亿元;启动了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四险”补助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80%以上,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实现了应保尽保。“天保”工程的实施,达到了“养人、兴林、富民”的预期目标,推动了林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对林业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
据了解,今年2月1日,国务院138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准了《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第二期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于今年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