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7日讯 记者得知,开建商品房预售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的宗旨,就是要让房产管理部门作为第三方,委托相关商业银行,作为商品房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户银行来具体承办相关监管业务,并分别设立预售资金与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交易双方将交易款项直接存入相应的账户后,房产管理部门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施工进度、房产交易办理等实际情况,通知监管银行转移、拨付其交易资金,使得交易全过程在监管模式下完成,从而保证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简单来说,这个系统的功能就类似于网上购物使用的支付宝。据市房产局负责人介绍,当前,大庆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有序,但由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不到位,已经显现出一些问题,比如,部分建设项目竣工却迟迟未办理房产证,损害了一些购房者的利益等等。
二手房市场,还不能真正实现“钱货两清”,即买卖双方交易房产时,无法做到产权过户与房款的即时交割,往往采取先付款再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方式,其间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存在较大隐患。为有效改变这种局面,我市决定建立商品房预售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推进建设更加规范有序健康的房地产市场。
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取购房款
在当天的会议上,《大庆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试行)办法》也随即启动。根据该《办法》,纳入预售资金监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在专户银行预售资金监管专户内,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开立相应的监管分账户,并与银行、开发企业签订有关协议。
之后,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房时,须告知购房人将房款直接存入资金监管账户,购房人凭银行出具的凭证,向开发企业换领交款凭据;涉及贷款的,购房人应委托贷款机构将发放的贷款拨付至监管账户。纳入预售资金监管的开发企业不得直接向购房人收取房款。开发企业想申请使用监管资金时,须按有关规定,向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对于符合条件的,房产部门会出具同意拨付通知书,监管银行会据此拨款。
对于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期限,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到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后为止。对违规的开发企业,除进行处罚外,还将作为“不良记录”记入该企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二手房过户须持有监管凭证
对于二手房交易资金的监管范围包括购房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等全部购房款。房产买入方应将交易资金存入或转入存量房交易资金专用账户,涉及银行贷款的由银行将贷款转入该账户。交易过程中,买房人会得到监管机构所发的监管凭证,凭此凭证方可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和银行贷款手续。
交易完成后,监管机构会将账户内的资金转入卖房人银行账户;交易未成功,监管机构会将账户内资金划入买房人账户中,涉及银行贷款的会划回原贷款银行。二手房资金监管时间为存入资金监管账户起至产权证颁发为止。据悉,我市新房的资金交易已经开始按照监管模式运行,二手房的资金交易还暂时不能按该模式运行,具体的操作程序正在制订,待其完成后,市房产部门会通过业务大厅各窗口、媒体对外公布相应账户、启动时间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