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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凭啥霸我房子” 人达小区业主手拿房产证讨房无果
2011-09-01 10:27:52 来源:生活报  作者: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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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9月1日讯 出国后,自己的门市房被物业长期霸占;面对房主的索要,物业竟占着不给……8月31日,哈市的于先生给生活报打来电话,讲述了这件离奇事儿。

  自家房先后被两家物业霸占

  据于先生介绍,2005年6月1日,他从哈尔滨实发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位于南岗区中山路262号人达小区B栋1层2号的一处商服,“拿到三联单后,我便随家人出了国。”2008年初,他回国发现,该房产被当时的天天物业占用。交涉过程中,他由于工作原因不得不再次出国。今年5月,他因房子的事儿回国,发现天天物业被新东方物业取代,他的房子被新物业霸占。“因没办房产证,物业拒绝交房。”

  新物业:房产证验明真伪再说

  8月31日,记者来到于先生所说的这处商服,看到塑钢窗的玻璃被钻出一个大洞,方便做饭排烟;屋内脏乱不堪,灶台上摆着炒勺、菜板、菜刀,袜子、脏鞋推在角落里,破桌子、椅子扔在地中间……

  10时许,记者和于先生见到了新东方物业的张经理。张经理说,他们刚接管该小区,具体事情还在交接。看到于先生出示了8月4日刚办下来的房产证,张经理说要先验明真伪再给答复。

  律师:

  有房产证就是房主

  黑龙江金马律师事务所马占春律师认为,按规定,拥有房产证就证明国家已经承认该处房产是于先生的合法财产,任何人不能非法占有。所以,新东方物业应该尽快从于先生的商服内搬出,并将商服恢复原貌,于先生也可以要求新东方物业赔偿经济损失,若新东方物业不依法行事,于先生可以到法院起诉,告新东方物业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