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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超对接” 缘何两头不讨好
2011-09-02 13:47:49 来源:生活报  作者:李天池 薛婧 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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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爱建世纪联华超市,市民在选购新鲜的蔬菜。
  黑龙江日报讯 “农超对接”本来是农商双赢,百姓得实惠的好事儿,眼下,在哈尔滨市却遇到发展瓶颈。尤其引人关注的是,农民和超市两大对接主体在经相关部门搭桥牵手后却热情不高。

  农民“入超”后利润并不可观

  在哈尔滨市商务局指导下,今年4月份,哈市连升特色果菜专业合作社与中央红超市签订了“农超对接”合同,而且该合作社在十几家与超市牵手的合作社中是送菜坚持比较好的。但这种坚持对他们来说也只是权宜之计。

  合作社负责人郑连升说,经过哈市商务部门协调,现在入超“门槛”降低了不少,以前“入超”先要交5000—10000元不等的进店费,进店后每个品种还要缴纳不同的费用,现在只要有农业部门的认证证书、税务证书等,就可进入超市。“门槛是降了,但我们‘入超’后并没有多得利润,和超市对话,我们仍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在价格制定方面,超市几乎是主导,收菜时尽可能把价格压低。此外,‘入超’的菜量也不定,送多送少都要听超市的,量太少时为了不赔钱,我们只能不送。”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很多农民合作社和连升特色果菜专业合作社一样,“农超对接”后,农民合作社将菜送进超市的积极性不高,目前“入超”的农民合作社并不指望在超市销售能给自己带来多大利润,对他们来讲这只是一个“打品牌”和提高“知名度”的平台。

  郑连升告诉记者:“在‘农超对接’中,政府部门的职能只能是监督,面对超市的市场行为并不能起到制约作用。另外,现在政府部门的扶持力度并不大,既没有出台扶持政策,也没有‘以奖代投’的扶持资金,这在某种程度上就限制了农民合作社‘入超’的积极性。”

  超市就当进行一项“公益活动”

  不仅是农民缺乏“农超对接”积极性,采访中,很多超市表示,参与“农超对接”只是当做一种社会公益活动。

  家乐福超市公共事务部徐经理告诉记者,哈市农户分散且经营规模小,产量根本不能满足超市需要,所以只能以农民合作社的形式来和超市进行对接,即便如此,产量仍和超市所需相差很远,“合作社三天的量赶不上超市一天的量”,目前超市只有零星的本地菜,主要是辽宁、河北等地的蔬菜,夏天如此,冬天无非就是土豆、白菜等老三样,根本无法适应市场需求,不仅如此,哈市也没有自己的优势蔬菜,品种也很有限。徐经理说,目前在家乐福超市里留有农民直供的柜台,但面积不大,就这样有时候还没有菜可卖。目前,他们没有把这一区域扩大的想法。

  中央红超市相关负责人彭经理告诉记者:“搞‘农超对接’并不是要赚取多少利润,只要不赔就行。”她说:“和超市签订合同的农民合作社,很多都没有运送车辆,我们只能自己派车到田间地头将蔬菜拉回,这笔费用我们自己承担,这样做完全是出自对社会公益性的考虑。”

  据了解,在哈市商务部门指导下,哈市许多超市降低了门槛,迎接农民入超,但运行一段时间发现,超市并没有获得多大利润,同样面积的柜台,用于农超对接则比正常市场化运作少收入近70%,超市因此没有积极性发展这项业务,“农超对接”成为鸡肋。

  破解政府还需扶上马送一程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目前的哈尔滨市,对“农超对接”热衷的只有相关主管部门。据哈市商务局商贸业管理处高处长介绍,今年4月份,经哈市商务局牵线搭桥,哈市有10家大型超市及12家农业蔬菜合作社签订“农超对接”合同。在这次搭桥中,超市方降低了门槛,使得哈市的农业合作社得以入超,可以说是迈出了良好的第一步。但在实际运作中,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于是多次召开协调会,鼓励超市方放眼长远,支持国家这一政策推行。

  但是,在市场经济下,仅仅口头鼓励是不够的。据了解,目前我国已有多个城市推出优惠政策促进“农超”有效对接。上海市对全市蔬菜种植补贴标准从每亩60元提高到每亩76元,并且新增绿叶菜专项生产补贴。广东省使用省级价格调节基金5000万元扶持蔬菜大棚、冷藏设施和平价商店建设。甘肃省新建5个总面积4950平方米的“农超对接”超市,以及2000多平方米的蔬菜配送中心、大型冷藏库。

  然而,哈市目前尚无相关政策,扶持资金更无来源。没有强大的政策支持,“农超对接”难以实现良性循环。

  同时,现状不容乐观:哈市农民劳动组织化程度低,多是一家一户的分散种植与经营,农业合作社不大不强,这就很难保证蔬菜的大量供应;哈市流通基础设施薄弱,尤其是冷链物流水平较低,这使得蔬菜在储藏和运输环节损耗高,超市利益得不到保障。

  可见,哈市的“农超对接”迫切需要有力度的扶持政策出台,在这一点上,政府部门还真要动点“真格”的。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