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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胡路区法院把人民满意作为法院工作的最高追求
2011-09-16 11:24:09 来源:东北网  作者:高颖 付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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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6日讯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高度重重视为民工作,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全面贯彻司法为民宗旨,推行了一系列便民、利民、亲民新举措,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赖。

  推行便民诉讼,提高服务水平

  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坚持立案程序集约化,审理时限固定化,法庭服务优质化。新建了1000平方米的立案大厅,开通了“立案绿色通道”,实行集咨询、诉状打印、立案、分案、排期、送达、保全、收费、信访听证于一体的“一条龙”立案方式,立一起普通案件只需20分钟,所有案件均做到了当日立案、当日排期、当日确定主审法官、当日送达开庭传票,并主动向当事人送达保全提示、申请调取证据提示、诉讼风险提示,方便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申请保全案件做到当天申请,当天保全,解决了当事人诉讼难的问题,有效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严格审限、制限监督,从根本上杜绝了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五年来,无一超审限案件。三个派出法庭实行了预约立案、上门开庭、双休日办案、巡回开庭活动,并在边远地区设置便民联系点,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推行调解结案,追求案结事了

  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制定了《关于加强调解工作的规定》、《立案调解中心运行规则》、《立案疏导制度》等指导性文件,把司法调解和释法析理贯穿审判工作始终,建立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企业组织调解的调解联动机制。对矛盾易激化、社会敏感性强的案件,引导当事人到街道、社区、企业等组织进行案外调解。五年来,通过调解联动机制,妥善处理纠纷336起。通过加强诉讼外调解,近三年受案数以3%的速度下降,缓解了法院的诉讼压力。为推进调解工作,成立了立案调解中心,对所有民商事案件优先进行立案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达成协议,从立案到制发裁判文书仅需30分钟。五年来,有7000余起案件在立案调解中心结案,无一反悔、无一申诉、无一上访,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办案目标。

  推行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

  让胡路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使弱势群体真正感受到司法关怀。五年来,对弱势群体指定援助律师132次,依法保障了其诉讼权利。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和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224万元,避免了没钱打不起官司的问题。本着解决情理之中,法度之外的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为出发点,专门成立了“司法救助基金”。干警人均每月捐出目标奖60元,五年来累计捐款24.5万元,对判决利益不能实现且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和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予以必要的司法救助。同时,为特困群众申请司法救济金280余万元,共救助弱势群众127人。为提高对弱势群体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立案时即送达“申请调取证据提示”,指导举证,举证困难的,可以申请法院依职权调取,避免了有理打不赢官司的问题,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2002年以来,让胡路区法院连续9年无错案,连续8年在全市法院工作考评中排名第一,连续8年无超审限案件、无违法违纪问题、无当事人越级有理上访。近5年来,让胡路区法院年均结案一万余件,法官人均结案240件以上,案件质量和效率位居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系统前列,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与赞誉。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