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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对秋防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011-09-16 15:06:44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刘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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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6日讯 为切实做好秋季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日前,大兴安岭地委宣传部、地区防火办联合下发通知,对秋防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各级宣传、新闻单位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力度,报纸、电视要开辟专栏及宣传专版,重点对秋防严峻形势、各地防火工作动态及典型经验进行刊播;各级电视台每日要播放防火公益性广告和有关森林防火方面的宣传标语口号。要充分发挥广播覆盖面广、盲区少的特点,每天向听众进行防火宣传。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城乡主要街道设立防火宣传一条街,通过举办板报展、发放宣传单、插防火宣传旗等形式,努力营造浓厚的防火宣传氛围。要全面做好防火宣传警示物品的更新工作,要突出抓好森林火警电话“12119”和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的宣传。

  通知要求,要抓好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的宣传,进一步加大林缘、村屯、林内作业点、重点火险区等重点部位及智障人员、外来人员、吸烟人员、炊事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要组织宣传车,深入到所辖责任区的林场、乡镇、村屯和野外作业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交通部门要在公共汽车、出租车上张贴防火标语,通过“一盒火”、“五个一律”等制度,切实强化重点人群的防火意识和责任意识。

  通知要求,要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对近几年发生的森林火灾典型案例,通报报纸、电视及图片展等形式加强宣传,通过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进一步提高全区人民群众的安全用火意识。

  通知强调,要签订防火宣传责任状,以签订“十户联保”协议和《森林防火保证书》为载体,用细致的工作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逐门、逐户、逐个林区作业点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森林防火知识和相关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十户联保”协议和责任状签状率要达到100%。

  通知强调,要加强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各县(区、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宣传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各基层单位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情况。地防指将对各县(区、局)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森林防火责任状进行综合评比,对宣传教育责任制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得力,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