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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完善“三项制度”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2011-09-18 16:36: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春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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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8日讯 龙凤检察院围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了案件评析活动,批捕科对1件不捕、1件逮捕案件,公诉科对1件撤案、2起提起公诉案件,反渎职局对1件撤案,反贪局对2件撤案、2件移送起诉的案件,各业务科室的干警也对自己办理的案件进行了评析和反思。针对评析和反思出的问题,从制度建设上进行了整改和规范,有效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

  一是试行案件反思检讨制度。在办案中,由于实行的是办案人承办,科长、主管检察长和检察长的层层审批,疑难案件经检察委员会讨论,这种层层把关使得办案人和审查人放松了对案件的审查。因此,龙凤院强调了工作中要坚持“三个原则”,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并试行了质量不高案件反思与检讨制度,对批捕、起诉、自侦、渎职等案件,由于审查不细、把关不严、责任心不强等造成的案件质量不高的,属于哪个环节的问题,由哪个环节的负责人在干警大会或科室长会上进行反思和检讨,一年内有3件案件质量不高的,办案人员和责任领导调离原岗位。

  二是实行检警分离制度。严格区分检察官和司法警察的职责,切实做到检警分离。明确规定司法警察负责安全警戒和维护办案区的秩序以及被讯问对象、询问对象的安全。办案时由承办检察官负责,非办案时间由司法警察负责,并严格交接制度,认真填写《看押安全移交书》,确保证人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发生意外。检警分离制度的运行,使检察官和法警的责任更加明确了,有效防止了因责任不清造成的推诿扯皮。同时强化了检察官与法警之间的相互监督,促进了文明办案、安全办案,防止了办案事故的发生。建立了办案制度、安全防范检查制度、办案区使用管理制度,使干警的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

  三是强化内外监督机制。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位置。在内部监督上,强化执法档案、廉政档案、执法检查、同步录音录像等措施。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自身的违法违纪问题。在外部监督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办理交办事项,认真负责地报告工作。主动接受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抓好对“三类案件”和“五种情形”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2011年5月,通过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辖区群众的一封信,广泛征求意见,共收到4个方面的意见建议12条,现已全部整改。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