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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楼房改造节能了 热费可否降一降
2011-10-11 09:39:2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左靓 赵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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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1日讯 记者从负责辽河小区供热收费的哈尔滨住宅新区物业管理总公司了解到,辽河小区热费标准为40.35元/平方米,与没有进行节能改造的房屋热费收取标准是相同的。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小区热费收取为哈市统一标准,并不存在节能楼房热费降低的说法。

  据了解,哈市从2000年以来建设的住宅均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部分新建建筑率先实现节能65%的设计标准。与此同时,近年来,哈市一些老旧房屋正在逐步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陆续都穿上了“棉衣”,即在墙体外侧安装了保温板,达到了节能效果。据哈尔滨一供热企业负责人介绍,节能改造能节能50%是理论数据,从供热角度看,节能改造住房可节约30%左右的燃煤。

  记者从哈尔滨供热主管部门了解到,目前还没有针对节能房出台相应配套热费规定,仍按40.35元/平方米执行。

  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退休高级水暖工程师刘茂东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标准,节能住宅至少节能50%,那么热费也应该相应少一部分。目前,节能住宅与非节能住宅交纳的热费相同。居民花高价购买节能住宅,却未从中得到实惠。刘茂东认为,应该降低节能房屋热费收取标准,这既是对节能建材研发者、使用者的最大扶持,也是对居住使用节能房屋的最大鼓励,从而促进节能房屋的推广与普及。刘茂东建议,哈市可以借鉴外地对节能房屋的热用户减免热费的做法,以鼓励居民购买节能住宅。

  据了解,从2006年开始,甘肃省按照实际节能率,对节能建筑在采暖收费方面给予10%~20%的优惠。辽宁营口市也已经实行了节能建筑住户采暖费下降的政策,节能率50%的建筑下降25%,节能率30%的下降15%。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