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3日讯 为切实提高大兴安岭地区县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地委从今年开始,首次对县处级领导班子实行民主生活会质量百分制考核,确定了40个县处级班子作为首批重点考核对象,并以3年为一个周期,将全区所有的县处级班子先后纳入考核对象中,对其民主生活会质量普遍开展一次考核。
地委组织部依据利于区分等级、便于管理、易于操作的原则,年初下发了《关于开展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对考核的方式方法、考核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的运用等作出具体规定,并按照会前准备、会中评议、会后整改三个阶段,以3∶3∶4的权重比例,对每阶段重点环节分别赋予不同分值,制定了具体的考核评价标准,对民主生活会质量实施全程量化百分制考核。同时,为检查督促各考核对象抓好民主生活会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工作,在其本年度民主生活会结束后三个月至半年左右,地委组织部将采用听取工作汇报、查阅佐证材料、进行个别谈话、查看整改台账等方式进行回访,组织考核对象单位的干部职工对其班子及个人整改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并在量化打分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对民主生活会整体质量评定档次排序,对排名靠后的领导班子进行通报督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的重要依据,运用到落实目标责任制、领导班子年度考评和领导干部考核之中。截至目前,已对15个县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组织开展了测评,10月末前将全部完成对40家重点考核对象的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