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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兴安区法院制定新举措为城区建设护航
2011-10-24 17:49:34 来源:鹤岗日报  作者:季宪柱 姜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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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4日讯 鹤岗市兴安区法院紧紧围绕市、区重点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和司法服务,在能动司法上取得有效突破,有力推进了城区建设依法有序进行。

  在鹤岗市南大门实施亮化综合治理工程中,该院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依法拆除违章建筑行动。为推动城区改造工作的深入开展,该院开展了“大服务、促发展、维稳定”天平护航活动。特别是今年以来,随着鹤岗市鹤南工业新城的推进,为了确保工程有序进行,兴安区法院党组班子知责有为,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在本院成立了由院长刘长福任组长的棚户区改造工程拆迁工作小组。针对当前棚户区改造的实际,制定了本院针对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工程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制度》,作为主动服务的工作指南。该制度对区域内进行的拆迁、征收与补偿等需要做的工作都作出了详细规定。

  这项制度对城区改造工程顺利实施,起到了有效的“护航”作用。

责任编辑: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