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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扶持个体工商户 降低准入门槛发展个体经济
2011-10-28 11:14:07 来源:东北网-牡丹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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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8日讯 取消个体工商户身份限制、放宽经营范围、取消从业人数限制……记者10月24日从工商部门获悉,国务院颁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将于11月1日实施。这意味着从1987年至今“暂行”了24年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登记程序规定同时废止。

  据介绍,与《暂行条例》相比,新颁布、实施的《条例》体现出国家积极鼓励、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政策导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取消了申请成为个体工商户的身份限制,把原来“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扩大为“有经营能力的公民”,只要年满18周岁、非国家公职人员,均可申请成为个体工商户登记;

  取消了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人数的限制。把“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二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个体工商户雇工不得超过8人等规定全部取消,彻底打破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的人数限制;

  大大拓宽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以往我国规定个体户的经营范围为工业、手工业、建筑业、服务业、饮食业等,而今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只要不属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工商部门都要依法予以登记,通过降低个体工商户的市场准入门槛,有利于营造平等准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取消了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今后个体工商户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手续不交任何费用,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时可以保留相关名号,有利于促进个体户扩大经营规模,转变为私营企业。

  市工商局个体科负责人说,到今年9月底我市个体工商户发展到66233户,注册资本总额达119.95亿元,以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为代表的民营经济成为我市全民创业、就业的“主战场”。随着国家新政策得到贯彻实施,今后个体私营经济将在推动牡丹江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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