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日讯 查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职、不尽责,对影响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干部给予行政警告,严查阻碍项目建设大要案,涉案的19名党员干部被查处。今年以来,市纪委紧紧围绕市委“北跃、南拓、中兴、强县”新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集中开展“超越自我、执纪为民,服务保障新战略护航行动”,重点抓好“四个专项整治”,为新发展战略顺利实施排阻清障。
整治党政机关作风问题:解决群众投诉152件
市纪委向市管党政一把手下发《反腐倡廉建设岗位提示书》,层层分解落实整治作风突出问题任务和责任分工。同时,加大效能投诉、行政问责、明察暗访和制度建设力度,今年以来共受理解决群众投诉作风突出问题152件,查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职、不尽责等案件6件,给予纪律处分3人,诫勉谈话2人,责令1家单位进行检查;组织相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91个重点服务审批窗口和重点监测部门等进行大检查2次、暗访39次,通报批评窗口单位10个、责任人12人,对21名党员干部予以责任追究,诫勉谈话4人;督促20余个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协调85个部门、单位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平均减少审批时限5.25天,有14个部门、单位取消不必要审批前置要件,为企业办理市场准入和项目立项提供了便利,全市外来投资企业(含区)同比增加126家。
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1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市纪委制定了《哈尔滨市纠风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制度25项,从责任落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特别是“纠风直通车”和“环境和行风热线”等载体监督作用,全方位专项整治突出问题。截至目前,通过“纠风直通车”受理群众反映问题网帖2107件,已办结1997件,办结率达94.78%;举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43期,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677个。同时,加大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工作力度,今年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4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诫勉谈话3人,并对部分问题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
整治影响破坏发展环境:明察暗访200余次
市纪委组织区、县(市)和市直执法、行政管理、司法等129个部门(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在媒体公开区、县(市)和市直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等84个部门(单位)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承诺,严格考核107个市直机关、中省直在哈单位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8区10县(市)政府和45个市级行政部门开展明察暗访200余次,发现问题120余件,处分8人,通报批评18人。同时,协调市发改、工信、国土等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35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17件。对3起影响交通管理环境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依法追究问责14人;对3名影响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干部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整治干扰和阻碍大项目建设:倒查项目19名党员干部被查处
市纪委成立了大项目监督室,出台《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跟进监督工作的意见》和5个配套《细则》,将93个投资1亿元以上大项目作为市级重点跟进监督项目,实行项目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责任制、项目建设单位领导承诺、联合检查等制度。采取排查、自查、抽查等方式,对项目决策审批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目前已检查市直48个项目,审核项目合同1118份、金额112.4亿元,审核项目资金支出1500笔、资金53亿元。通过重点查找确定风险点、完善防范廉政风险制度、加强风险防控责任考核,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目前已排查立项审批、资金管理、审计监督等廉政风险点112个,确定了市直23个大项目建设单位和8个区、县(市)大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任务,并对两个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进行了倒查,责成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理。严查阻碍项目建设大要案,对涉案的1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