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日讯 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全面展开,今冬征兵工作有什么新的政策?义务兵服役有哪些优待?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今冬征兵政策进一步完善。体检时间从11月1日开始,12月10日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
按照规定:今冬征集的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200元。农村独生子女应征入伍服义务兵期间,父母均无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的优待金标准由每月的200元提高到260元。为鼓励大学生入伍,对我省征集的本省籍大学生,在按入学前户籍类别优待的基础上,将补助金在每年1万元基础上增加6000元。对进藏兵优待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0元,高原条件兵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0元。
在校大学生(含农村籍)退役后继续回本校复学的享受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待遇。入伍前为高中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成人高校的,录取分数段降10分;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录取分数段降20分。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在籍生,退役后回原来学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在毕业年级“专升本”时同等条件优先推荐;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免试升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由原就读学校上报省教育厅行政部门负责调整安排。
规定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退役士兵安置培训工作的主体责任,完善城镇退役士兵优待安置和自谋职业保障办法,继续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城镇义务兵退役后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不低于上年度安置地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2倍,高于标准的继续按现行标准执行。对符合安置条件而选择自谋职业的复原或转业士官、立功受奖及伤残退役士兵,各地根据实际适当提高一次性补助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