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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药监部门突查多家药店 200多种保健品冒充药品下架
2011-11-04 09:41:27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毛志强 王 欣 沈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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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11月4日讯 为保证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严厉打击非药品违法行为,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支队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顿,至昨日为止,共出动168车次,396人次,检查药品零售批发企业180家,发现问题立即扣押,并给予重罚。

  昨日,记者与稽查支队检查人员对龙沙区单体和连锁药店进行查看发现,部分药店药师不在岗。按照规定,药师不在店中工作时,应出示药师不在岗药店不得销售处方药标识,而多家药店均没执行此项规定。上午9时许,检查人员来到龙沙区原第三百货公司附近的一家药店,药店出售的药品问题严重,其中“金蚁风湿止痛贴”的批准文号是(2004)津卫防保健字026号,此文号在2010年6月22日,已被天津市卫生局通报,一旦发现市场有此批号字样的药品涉嫌假冒药品立即依法严肃查处。此风湿止痛膏正是此种药品。检查人员要求店长出示验收记录,店长以各种理由推脱。检查人员立即对此药进行查封扣押。

  随后,检查人员又来到龙沙区永青市场后身的一家连锁药店,药店灯光昏暗,只有一位营业员在店中,没有医师在岗,而且营业员不能出示上岗证。在检查过程中,此药店出现了一对双胞胎的药品,其中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B20020882的“亚宝牌宝宝一贴灵丁桂儿脐贴”和批准文号为豫卫健用字[2004]第0245号的“金泰康帝宝宝一贴灵小儿腹泻贴”放在同一柜台,样子看上去一模一样,如果不是专业人士根本无法分辨,但是,两种药品的批准文号却一个为国药准字,一个为豫卫健用字。据介绍,“豫卫健用字”并没有批准这个文号,所以,此药为假药。药监局人员要求将所有药品下架,并没收。在此检查人员还发现,一些保健品和化妆品冒充药品的行为,“华佗痔疮膏”药品说明上,只有卫生许可证:(97)卫妆准字,并没有批准文号,使用说明上写有“适用于”而不是正规的“适用人群”字样,超出范围的宣传功效是决不允许的。还有一种为“中耳炎护耳消毒液”的产品,属于消毒液,但中耳炎三个大字却让百姓以为这就是药品,而且,此药品也存在着只有卫生许可证号,没有批准文号的问题,检查人员要求立即下架。 此次检查中,大部分药店存在着用非药品冒充药品,迷惑百姓的问题。检查人员责令下架眼博士眼露等冒充药品的保健品达200余品种,并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案件4起。

责任编辑: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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