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齐齐哈尔11月9日讯 昨天从齐齐哈尔市相关部门获悉:随着齐齐哈尔市保障制度日趋完善,目前齐齐哈尔市已有3类人群享受到了热费减免优惠政策。减免部分由市财政和供热单位共同承担后,这3类人群热费个人承担部分由20%至50%不等。
据市供热燃气管理处供热科科长柳俊霞介绍,齐齐哈尔市针对供热费用减免的问题,曾先后下发过多个文件。从齐政办发【2004】14号文件、齐政办发【2005】43号文件到去年市政府令(第2号)等文件中,分别针对市区低保户、特困企业离休干部的热费减免进行了说明。
记者从市残联了解到,对于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龙沙、铁锋、建华、富拉尔基)特困残疾人的热费减免,10余年来始终执行着财政、企业和个人分别负担30%的政策,从而保证残疾特困家庭的冬季取暖问题。
目前齐齐哈尔市已相继有3类人群享受到了热费减免,在市财政、供热企业的共同努力下,这部分人群冬季取暖得到有效保障。
保障对象个人承担热费额定审核程序
低保户50%市财政与供热企业
特困企业离休干部20%市财政与供热企业
特困残疾人1/3区残联
3类保障对象及相关情况
责任编辑: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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