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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醋”男子挨了一酒瓶 伤人者被拘赔款2万元
2011-11-10 07:55:48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曹卓 王露莹 李木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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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0日讯 平房区青年郭伟(化名)与人争吵时将人打伤。近日,平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为“平事儿”打架的郭伟不仅被判刑,还要对伤者进行赔偿。

  今年1月20日1时许,郭伟和几个朋友在平房区一家饭店吃饭时,遇到同样在该饭店吃饭的刘明。见前女友与别人一起吃饭,刘明心里不是滋味,上前与人吵了起来。“平事儿”的郭伟抡起啤酒瓶向刘明头部打了过去,随后,双方展开混战。直至平房区警方出动,将两方分开。经法医鉴定,刘明鼻面部皮肤裂伤,损伤评定为轻伤;左手部皮肤裂伤,损伤评定为轻微伤。经过民事调解,郭伟向刘明支付了2.5万元赔款。

  平房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郭伟无视国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致人轻伤及轻微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