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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婴发烧入院点滴后死亡尸检报告出炉 父亲质疑尸检结果
2011-11-10 10:46: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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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0日讯(记者 张强)10日,黑龙江省巴彦县村民段晓刚向记者反映,他女儿段梦妮的尸检报告已经出炉,结论为段梦妮符合手足口病及其引起的严重并发症导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段晓刚称,他对这份报告不满意,对尸检结果有质疑。

  记者在段晓刚提供的《尸检病理学诊断报告书》中看到,第四项分析说明认为,经过系统解剖和病理组织学检验,段梦妮符合手足口病及其引起的严重并发症(肺感染和脑干脑炎)导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的病理学改变。排除药物过敏致死的可能。《报告书》第五项检验意见为,段梦妮符合手足口病及其引起的严重并发症导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检验报告人为哈尔滨医科大学法医学教研室教授靳占峰和吴法尧。

  针对这份尸检报告,段晓刚感觉十分意外,并怀疑尸检结果。“我姑娘并没有手足口病的症状,手、脚和嘴里也没发现有疱疹。”段晓刚说,他不懂医学,也只是怀疑。“如果真如尸检报告认定的是手足口病的话,那医院诊断为支气管肺炎算不算误诊?”段晓刚说,医院现在的态度是,需要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才能确认医院是否有责任。

  针对段晓刚怀疑病例造假的问题,巴彦县卫生局作出了解释。卫生局医政股股长杨长青说,巴彦县人民医院的护士长于岱玲休假,于岱玲授权其他护士代替她签名,这也就是于岱玲虽然没上班,但病例中却有她的签名的原因;病例中不同护士的签名疑似为一个人,这个需要有关部门去做笔记鉴定,现在确认不了。杨长青说,段晓刚如果不满意这份鉴定结论,可以到有资质的鉴定部门重新做鉴定。

  段晓刚向记者透露,当时他向巴彦县卫生局申请做尸检后,卫生局收他7000元钱。尸检报告出来后,卫生局却给了他5000元钱的尸检费票据,还有一张500元的油票。

  对此,杨长青也解释了收费问题。“当时确实收了段晓刚7000元钱,其中有5000元是尸检费,500元是车费,1500元是三位专家的劳务费。我们是代收,然后交给专家了。”杨长青承认,以前类似收取劳务费的事常有。

  7日,东北网刊发了《17个月大女婴发烧入院诊治点滴20分钟后死亡》的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全国四十余家网媒转载报道。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