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4日讯 记者今天从哈尔滨市征兵办获悉:哈尔滨市依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应征入伍的优待政策进行了大幅调整,提高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提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标准等。哈市2011年入伍的在校大学生进西藏义务兵退役后最高可获15万元左右的经济补助。
进藏兵最高可获15万元经济补助
据了解,此次入伍义务兵退役后经济补助标准调整,大幅提高了补助标准,农村普通义务兵退役后可获经济补助最低3.5万元左右,而农村在校大学生进藏兵最高可获15万元左右经济补助。
这次将退役金从过去的3000元提高到9000元;并且增加了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从2.4万元至6万元不等。大学生参军退役后可获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金及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根据农村及城镇和普通兵、高原兵及进藏兵等不同情况,可获补助金额从3万元至15万元不等。
标准中明确,基本补助金中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为全市平均水平,具体补助金额根据退役士兵安置地实际情况确定,为安置地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2倍;农村在校大学生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城镇标准发放。
在校生士兵报考军校放宽1岁
从哈市征兵办了解到,总参、总政、总后近期对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的对象、条件、计划、考核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把以往的二本学历门槛调整为以二本以上为主,把少量特别优秀的三本毕业生士兵也纳入提干范围,本次政策调整还将军事职业能力考核作为重要选拔程序和环节予以充实。
政策规定大学本科毕业生不纳入考军校范围,在校生士兵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士兵报考军校,安排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另外,本次政策调整专门对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军校作了明确规定: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军校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军校推荐对象。
大学生退役后考公务员加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时,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各级编制部门指导有空编的事业单位,每年拿出不少于招聘计划10%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和到西藏、新疆等高原地区服役的退役士兵,凡参加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考试的,同等条件下考试成绩增加总分值的10%。
对于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增加15分;报考县级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市级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市公检法系统基层一线招收公务员的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