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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取暖费每年70元 一直住自己烧火取暖的平房
2011-11-15 10:17:0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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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5日讯 身为原国有企业职工,每年的取暖费才从单位领到70元,买煤仅够烧10来天,因为买不起商品房,就领不到足额的取暖费,哈市的何长余老人遇到了这样的闹心事。

  黑龙江省融通印务有限公司的退休职工何长余告诉记者,作为原国企单位的正式退休职工,只因买不起商品楼房,一直住的是自己烧火取暖的平房,多年来他每年从单位领到的冬季取暖费仅为70元,在煤价越来越高的今天,这点钱连100公斤煤炭也买不到,买的煤烧火取暖仅够用10来天。记者了解到,70岁的何大爷住的是一处使用面积30多平方米的铁路沿线平房,拥有“白皮证”(铁路房证),自家烧火取暖,每年仅70元的取暖费确实不敷使用。

  融通印务有限公司劳资科负责发放退休职工取暖费的小刘告诉记者,该企业2005年实行改制,目前是私企,原退休职工的取暖费从“提留资金”里列支,当时除何大爷以外,其他退休职工都住上了楼房,按规定报销48平方米(一人名下房)或24平方米(夫妻名下房面积除二)取暖费的90%,即1743.12元或871.56元,只有何大爷当时拿不出名下房产证,所以始终只能每年领取70元取暖费。小刘说:“何师傅当时也是同意领70元的。现在他何时拿来房证,何时就可像别的退休职工一样报销48平方米或24平方米取暖费的90%。”

  对此,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陈川律师认为,煤价变动,70元取暖费却一领多年,本身就不合理,如果让一位70岁老人再买商品房或把子女名下的房产改为老人名以报销取暖费,也不现实,最好的处理办法是双方协商,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妥善解决,毕竟70岁老人应该得到善待。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