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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百液化气罐居民楼前“列队”
2011-11-16 09:54:35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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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在居民楼的液化气代办点

  消防法:储存易爆危险品场所不得设在居民区

  生活报11月16日讯 14日西安商业区一店铺液化气罐爆炸,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为液化气罐安全存放和使用再次敲响了警钟。哈尔滨市民王女士今日反映,哈市道外区北十八道街居民楼下开有一家液化气代办点,每天都存放上百个液化气罐,这些液化气罐时刻威胁着附近居民的安全。

  15日10时许,记者在现场看到,在北十八道街与礼化街交口的南侧一栋居民楼下,挂着一个“代办煤气”的牌子,在这家液化气代办点门前摆放着40余个液化气罐,一名工人正在将液化气罐装车。在这家液化气代办点的对面,就是109路公交车的终点站,每隔几分钟就有一辆车在此停靠,上下车的乘客非常多。附近居民王女士告诉记者,这家液化气代办点在此已经半年多了,每天都存放上百个液化气罐,附近居民都很害怕。特别是看到西安商业区一店铺液化气罐爆炸的新闻后,更感觉害怕了。经常乘坐109路公交车的马先生担心地说,一旦这些液化气罐发生爆炸,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记者查询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当日16时许,记者与哈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取得了联系,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将尽快联系有关部门前去调查,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