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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将取消和停止社会团体部分收费
2011-11-16 16:11:16 来源:东北网-林城晚报  作者:王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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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伊春11月16日讯 日前,记者在伊春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收费管理科获悉,为规范社会团体收费,减轻群众负担,省物价局发出通知,将取消和停止社会团体部分收费。

  通知要求,将取消有关社团开展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向企事业和基层单位及个人收取的申报费、评审费、评价费、评比费、奖牌证书费等各种费用;有关社团接受委托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向被评审者收取的评审费、评定费等各种收费;有关社团开展培训活动收取的学分证书费等。停止社团收费的有,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收取的销售代理资质认可费;中国证券业协会收取的香港证券及期贷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费、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费、保荐人考试费、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费;中国银行业协会收取的资格认证考试报名费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持续教育收费。

责任编辑: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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