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6日讯(王慧东 记者 岳云雪)记者从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今日起对市区范围内从事食品运输且核定载质量小于(等于)2吨的厢式货车,在原通行管理规定的基础之上,除霁虹桥等10条街路以外,允许每天11时30分至13时30分期间开展相应的运输活动。
交警部门提示广大市民执行此项规定注意以下三个事项:
一是此次调整对象专指:核定载质量小于等于2吨(含个体运输业者),运输货物为食品类的全封闭厢式货车;
二是调整开放时间为:每日的11时30分至13时30分,其他时间按原通行管理规定执行;
三是明确原通行管理规定,即:“面包式厢式货车”可在每天除早晚高峰以外时段、10条全天限行路段[霁虹街(含霁虹桥)、经纬街、友谊路、红军街、中山路(赣水路至红军街)、花园街(龙江街至海关街)、赣水路(鸿翔路至中山路)、兆麟街、松花江公路大桥、松北大道(世贸大道至公路大桥)]以外区域通行,此次放开的2吨以下厢式货车仍旧不得在上述10条全天限行路段通行。此外,现有的道路限行交通标志与此次调整内容不一致的,以此次调整内容为准.
据了解,在今年路改工程阶段性竣工之后,哈尔滨市区交通流量趋于平稳、交通压力相对减轻的情况下,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领导走访城市企业进行调研,此次调整是交警部门为解决城市企业发展中的实行交通需求,推出的又一项惠及民生、服务企业举措。
交警部门表示,如哈尔滨市区交通流量发生变化、交通压力有所增加,将适时对此项措施做出相应调整。
责任编辑:邵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