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7日讯 王某想买房,郭某让他带3万元诚意金,看好就付钱。路上,假房主郭某将王某打伤,用胶带将王某全身捆绑后抢劫潜逃。近日,松北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两年,赔偿王某医疗费、急救费、护理费等共计1万余元。
据松北区法院法官介绍,7月初,郭某通过他人得知王某欲购买房屋,他获取王某的联系方式后与之联系,称自己在江北有套房屋,急需出售。王某表示有意购买,郭某称订房需现场支付3万元诚意金。
7月5日12时许,郭某陪同王某在银行取出3万元现金后,一同前往江北“看房”。郭某将王某带至松北区一处无人空地,趁王某不备,捡起一块砖头击打王某的头部,并用事先准备好的透明胶带将王某的口、鼻、四肢、身体全部捆住,抢走王某现金3万元及手机一部。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