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黑河
搜 索
黑河一小区施工不缴保障金也不发工资
2011-11-17 15:01:10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桓伟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黑龙江日报11月17日讯 吉林省榆树市向阳镇永利村的农民白晓刚,在哈尔滨市永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建的黑河市公安小区工地上做钢筋工,白晓刚的妻子在工地做饭。工地去年欠夫妻俩2万元工资,今年又欠了7万元工资。当然,工地上被拖欠工资的不仅他们两个人,还有100多名农民工,共计272万元的工资被拖欠。

  记者了解到,黑河市公安小区投资方为黑河市公安局,总承包方为哈尔滨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工程主体五项劳务发包给了哈尔滨市永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该工程于去年5月开工,由于雨季时间较长,去年只完成地面部分及地下车库部分。今年5月25日,哈尔滨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与哈尔滨市永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建筑施工劳务合同,后者继续为该工程施工。

  钢筋工组长王希龙对记者说,他们从去年6月12日进黑河公安小区干活,到年末拖欠工资总共50万元,今年又拖欠40万元。木工组长王庆丰也在一旁算账:他带领20多名农民工,今年3月13日进入工地干活, 7~9月工资没发,加上去年欠的工资20多万元,共计30多万元。

  哈尔滨市永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理孙少光承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但他解释说,由于总承包方有部分工程款不给自己,自己也没法给工人发工资。而作为总承包方的哈尔滨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黑河分公司经理邓吉田对上述说法并不认同,双方对于材料费涨价等问题纠缠不清。

  11月9日,记者找到黑河市公安小区建设的负责人,他说按照市公安局与哈尔滨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签订的合同,根据现在工程进度,投资方不欠工程款。

  随后,记者就黑河公安小区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向黑河市劳动监察局咨询,局长付晓钟说,公安小区工程在项目开工之前,建设方市公安局没有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如果当初缴纳农民工保障金,农民提出欠钱,在建设方认账的情况下,可启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支付工资。

  黑河市劳动监察局审理案件科科长姚春明对于公安小区工地没有缴纳农民工保障金的情况十分了解,他们今年夏天到市公安小区施工现场检查三次,找到了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提出要追缴保障金,可市公安局一直没将保障金缴纳上来。记者了解到,市劳动监察局有权对市公安局进行行政处罚,但一直没有处罚。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