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4日讯 近日,黑龙江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联合下发通知,从11月10日至12月底,在全省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和主要目的是,清理整治报刊“四假”,有效遏制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和假新闻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省新闻出版局要求,省和各市(地)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部署指导辖区内各报刊出版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坚决纠正买卖刊(报)号、一号多刊(报)、一刊(报)多版等违规行为,清理取缔未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的报刊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办事处等采编机构。
省“扫黄打非”办公室要求各市(地)“扫黄打非”办公室要畅通举报途径,完善举报奖励办法,向社会广泛征集举报线索,全面清查出版物市场,协调公安、工商、新闻出版、文化执法、铁路、邮政、城管等部门,对书报刊批发市场、报刊发行单位以及报刊销售摊点等进行集中全面清查,严格收缴非法报刊,重点查缴非法时政类报刊、非法法制类报刊、非法生活类报刊、非法故事类报刊、非法教育类报刊、非法军事类报刊。
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强调,各市(地)“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对报刊出版单位买卖刊(报)号、一号多刊(报)、擅自设立采编机构、默许或纵容无证人员从事采编活动等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群众举报、市场调查、信息员报告等途径获得的案件线索要进行认真梳理,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重点案件,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将进行挂牌督办。
黑龙江省“扫黄打非”办公室举报电话:0451-87652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