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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困难家庭大学生可申报公益性岗位
2011-12-05 11:02:12 来源:大鹏新闻网-牡丹江晨报  作者:张静 郭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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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5日讯 2007年—2011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报名,报名时间:12月5日-7日

  为保障和服务民生,强化就业援助工作,促进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11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统一考试,考试通过者将被安置公益性岗位。

  据介绍,2007年—2011年度困难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持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和报名,报名时间自12月5日起至12月7日止。经社区审核认定,可参加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招聘考核,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择优录取。

  据了解,此次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安置去向为各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月工资标准1000元,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社会保险,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因编制和人员不足的,可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所提供的岗位应是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工作岗位,而不是工勤岗位。

  此次彩虹工程由市就业局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咨询服务电话:6672063。

责任编辑: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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