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北网12月5日讯(记者 岳云雪)“翟英明警长,你辖区街道有报警,请立即前往处理。”那天伊春下着大雪,接到110指令,正在社区警务室值班的翟英明迅速出警。
黑龙江省伊春市美溪区依托5个社区建立5个警务区,每个警务区设警长1名,同时兼任社区副主任,该人选由社区群众在该社区民警中投票选举产生。翟英明就是由社区群众选举当上了社区警长,同时兼任做了社区副主任。
|
谁上任,群众选
“群众在需要你时,必须‘快’速到达”,美溪公安分局局长郑春常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
美溪分局将5个社区的16个居民委划分了210个服务区,并制作了110报警牌固定在服务区的醒目位置,一旦发生警情,报警人员只要说明所在区域的报警牌号, 24小时备勤的民警就会迅速准确地到达现场,及时处置,民警就近出警真叫一个“快”。
在社区警务室,翟警长装备有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数码相机、对讲机和具有录音录像功能的现场执法记录仪,这个社区警长、社区副主任配备齐全。
“我们24小时备勤、设备精良,那就是为了一个目标———让辖区居民满意!”翟警长坚定不移。
“呵呵,你看我们民警的这些装备和头衔。那可是我们分局警务改革的成果。”美溪公安分局局长郑春开玩笑地说:“他们虽然是分局的民警,但可是群众依法选举上任的,我这个局长都无权撤他们的职,除非群众不让他们干了!”
郑春接着说:“虽然我们喊了多年‘群众满意是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但多数部门领导和民警认为,自己的职责和工作任务是上级规定和下达的,只对上级负责,只要上级满意,就万事大吉。问题出在体制和机制上。”
|
作为社会基本细胞的城市社区,其平安与否事关全社会的和谐稳定。美溪区选择社区作为突破口。
美溪分局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广泛宣传推行“群众选警长”的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动员社区民警积极参加社区警务室警长选举,展示才华,赢得支持;组织社区民警深入辖区入户宣传,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和工作打算,向社区群众展示自己、推荐自己,发动社区群众积极参与社区警务工作;开展以“把您的平安交给您放心的民警”为主题的社区警务“宣传月”活动。
2009年7月,美溪分局协助美溪街道办事处组织选民进行了社区副主任选举。各社区选举委员会严格按照程序规定,经过全区11404名选民的热心参与和积极投票,各社区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翟英明等5位民警成了第一批社区副主任兼社区警长。
|
民选就要民满意
美溪公安分局规定:在年终对每个派出所和每名社区或驻场(所)民警的群众满意率进行测评,对满意率达到90%以上的,奖励派出所两万元,民警每个工作日予以10元的岗位补贴;对满意率达到70%以上、89.9%以下的,奖励派出所一万元,民警每个工作日予以5元的岗位补贴;对满意率在60%以下的,派出所所长引咎辞职,对民警诫勉谈话一次,同时离岗培训,取消年终警龄褒奖奖金。离岗培训期间,停发警衔津贴、岗位津贴。培训不合格者,确定为不合格民警,调离原工作岗位。
为了准确测评,郑局长请来了国家统计局伊春调查队。
|
2011年1月,美溪分局聘请国家统计局伊春调查大队对2010年度各派出所和28名社区民警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6名民警群众满意度达到100%,其他均达到90%以上,4个派出所的群众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分局严格按照规定,分别为派出所及社区民警兑现了奖金和补贴,进一步激发了民警投身社区警务工作的积极性,先后有8名机关干部主动要求从事社区民警工作,广大社区群众参与社区管理的热情日益高涨,警民关系空前融洽。
郑局长高兴地说:“现在,社区警务室真正成为联系群众的第一道窗口,服务群众的第一道平台,巩固基层政权的第一道基石。”
2010年,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9.22%,创历史新高,同时,美溪区共发生刑事案件28起,同比下降74.1%,发生治安案件46起,同比下降69%,被评为伊春市“最平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