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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市备案管理药品营销人员
2011-12-07 09:07:34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孙中海 沈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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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12月7日讯 为规范药品购销行为,结合黑龙江省“5·13团伙销售假药案”实例,市药监局组织召开了全市药品批发连锁企业关于药品营销人员实施备案制度的会议,并下发了《关于加强药品营销人员备案工作的通知》,以制约市场秩序。

  记者了解到,市药监局要继续落实药品营销人员登记备案制度,在备案时要对营销人员提供的备案资料进行认真核实,确保准确真实,并逐步建立辖区内药品销售人员的数据库和信用评价体系,向社会公布药品销售人员相关信息,以供查询。对药品营销备案人员进行动态监管,结合对企业的日常监管,不定时抽查药品营销人员是否按照备案的内容合法从事药品营销行为,凡是超范围营销药品的要进行警告,并连带追查相关企业责任。要求辖区药品批发连锁企业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对本企业的现有销售人员进行清理,清除挂靠人员,严禁药品体外循环。各零售企业要建立相对稳定的供货渠道,并对供货方的企业及业务员要熟悉,定期回访,确保购入药品来源的合法性、质量的可靠性。 截至目前,全市共备案药品营销人员389名。

责任编辑: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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