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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美容院免费骗局”续 哈市美容行业出台自律公约
2011-12-07 09:02:40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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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7日讯 今天上午,哈尔滨市工商局召开美容行业发展座谈会。会上,消保处处长王绪坤建议,美容行业应成立商会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管。

  王绪坤表示,美容行业商会成立后,可以完善从业商家和机构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机制,落实管理部门的各项政策及要求,建立专业培训学校和机构,全面培训从业人员,提高其素质。同时,健全美容行业的准入制度和从业人员的行业准入标准,定期由商会或政府监管部门进行评测。不符合要求,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商家和人员,坚决清出美容行业。

  此外,哈市工商局消保处还联合“女王传奇”、“长风3S”、“纤丝鸟”、“丹丝玫尔”、“娇莉芙”、“曼格锐丝”、“思妍丽”、“依贝儿”等八家美容机构发起设立了哈市美容行业自律公约,希望各美容机构能够自觉遵守,并加入到公约中来。

  自律公约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和职业道德,合法执业,守法经营,积极、认真地配合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与管理工作。

  2.自觉遵守在工商部门核准的服务项目内从事经营活动,不超范围经营;健全自我约束机制,践行“守信用、重承诺”的价值观。

  3.恪守诚实守信、公平交易原则,抵制强制消费;做到“三不”,不用假冒伪劣产品、不损害消费者利益、不搞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杜绝欺诈行为,切实做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发售预付费消费卡应诚实、守信,应当公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意愿,应当与消费者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向消费者出具相应的消费凭证。

  5.倾听消费者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如有消费者对服务不满,应积极给予协商解决,在店内公示企业的内部监管服务电话,切实合理维护消费者利益。

  6.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服务或销售产品。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