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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获“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区试点单位”称号
2011-12-07 09:32:48 来源:伊春日报  作者:栾颖 郭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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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伊春12月7日讯 日前,在海南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行的2011中国森林旅游博览会暨全国森林旅游工作会议上,伊春市荣获“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区试点单位”荣誉称号,成为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高标准、大手笔规划,打造世界级森林生态城市,提出了“国际森林生态城,人类最佳旅居地”的发展目标,确定了以“中国森林之都——伊春”为整体形象,以“森林避暑养生度假”为主打产品的思路,力争建成一个覆盖伊春全境的4万平方公里森林大公园。为夯实森林旅游业发展的基础,推动森林旅游业的深入发展,伊春市不断加大森林公园道路、绿化及配套设施的投资和建设力度,森林公园发展迅速,由1993年的一处五营国家森林公园,发展成为今天的12个国家级和11个省级森林公园。在道路、绿化及配套设施建设上都投入大量资金,公园的档次和品位逐年上升,为伊春旅游业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据了解,本次获得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区试点单位的省市共有10个,这对提高伊春市对外知名度、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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