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政策不配套 机构未完善 冰城以房养老待“破冰”
2011-12-07 11:22:26 来源:生活报  作者: 王威 王焱麒 王萌 刘滨竹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生活报12月7日讯 人们都听说过中国老太太和美国老太太买房子的故事,美国式的超前消费曾被当成一种新观念而被介绍给房地产市场迅速增长前的中国人。但在现实中,手中有房的中国老太太投资行为完成后,要从房子上获得回报,却面临着意想不到的尴尬。政策不配套、管理跟不上、金融服务滞后等原因成为目前发展以房养老方式的瓶颈。

  政策环境:房产处理无法律依据

  通常所说的以房养老又称为“住房反向按揭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出租出去,定期获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养老服务的养老模式。“这一养老模式,涉及金融、民政、房地产、保险等多种行业及政府部门,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和政策配套环境并不成熟。”哈市老龄办调研指导处处长林亚军说,房屋作为抵押物抵给养老机构,结束赡养义务后房屋该怎样处理,这一问题在我国,缺乏相关部门监督及法律约束。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养老机构管理不完善、服务不到位,难以让老年人找到家的感觉,导致老年人不愿意离开自己的房子,是以房养老难以推行的又一障碍。”林亚军说,目前哈市各类养老机构总体接纳老人不足1万人,而全市有近6万独居老人亟待社会养老机构的护理,二者形成巨大反差。“推行以房养老,先要提高养老机构的整体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林亚军说。

  思想观念:“养儿防老”传统观念难动摇

  “以房养老在中国社会来说,更大的阻碍在于传统的养老观念。”林亚军说,儿孙绕膝、共享天伦是中国人历来追求的最高家庭境界,而“养儿防老”则成为大多数老人根深蒂固的养老观念。

  与此同时,以房养老将房产抵押给银行或保险金融机构,容易造成子女对于房产继承问题上的分歧。“但存方寸地,留给子孙耕”是推行以房养老过程中亟待改变的观念。

  金融机构:房价不稳、产权有限成隐忧

  “以房养老推行的最大阻力来自于金融机构,其中房价不稳定是主要原因。”林亚军说,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只有等老人过世后才能获得收益,而兑换到的是房子而非现金,可变因素较多。

  另外,我国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只有70年,而当老人去世后,房子的使用年限已是所剩无几。保险公司或银行依靠剩下的使用年限来补偿已支付的养老金成本,租不出去或卖不出高价的情况很可能发生,国家对此并无相应的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

责任编辑:强锐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