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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等单位“创业、创新、创优”活动具体措施
2011-12-13 15:33:27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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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严格执行《黑龙江省非政府性投资项目核准办法》、《黑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规定,规范投资行为,改善投资环境,明确项目核准备案权限,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体系,健全创业机制,优化创业环境。进一步明确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的投资自主决策权,扩大民间投资范围和规模。

  2、积极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贯彻落实国家的扶持政策,对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要形式的节能服务产业,从资金、税收、完善会计制度和改善金融服务等多个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增强企业创业的积极性;对节能服务公司申报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项目流程进行思路创新和制度创新,简化项目申报流程和手续,加快资金拨付速度,增强节能服务公司持续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能力。

  3、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细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程序,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推动医改工作顺利开展;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保障乡村医生基本权益,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多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和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4、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围绕全省产业项目建设三年决战任务目标,整合协调省产业结构调整资金集中扶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鼓励更多的民营企业和民间投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市场换产业战略,吸引国内外大型龙头企业到我省投资创业;围绕税收优惠、资金奖励和费用减免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厂中厂”发展;在土地、财税、行政审批、社会保障等方面对重点旅游名镇建设和场镇共建小城镇建设给予政策支持。

  5、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鼓励建设适度规模的集中供水项目,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有效解决人口较少村屯供水困难问题;进一步完善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为推进全省水利改革发展开辟新的投资渠道;对林业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集中审批,在土地、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确保林业棚户区改造工程取得实效;深化农业经营组织形式改革,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和管理制度,创新农村金融制度,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大力推进产权多元化,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盘活国有资产,向优势产业、优势企业靠拢,加快产权多元、兼并重组的步伐。继续深化出资企业改革,推进中盟集团等出资企业产权多元化;完善出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工作迈出实质步伐。

  2、继续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收尾等工作。做好哈麻集团破产收尾工作,妥善处理遗留问题;积极支持央企做好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通过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帮助在我省的中央企业化解办社会负担,争取用一年半时间完成向地方移交工作。。

  3、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管。严格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审批制度,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程序;编制完成201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报省财政厅审核;加强全省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进产权交易监管平台建立。

  4、进一步健全外派监事会和外派监事制度。完善和强化监事会当期监督,加强对出资企业“三重一大”等事项实时动态监督,促进监督检查成果的运用。

  5、加强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加强出资企业经济运行监测,进一步完善预算、快报、决算财务监督工作;开展出资企业绩效评价,加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从出资人角度配合政府部门加强出资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节能减排等工作;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收入分配的管理调控;继续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

  6、加强国有企业文化建设。以繁荣企业文化促进国有经济大发展;把文化建设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毫不松懈地抓好安全生产。


 

  省农业委员会

  1、大力发展农业优势产业。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的总体部署和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的任务目标,大力发展优质粮食产业、水产养殖业、劳务产业和外向型农业,壮大绿色食品产业和农机装备制造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全省粮食总产和农民收入再登新台阶。

  2、全面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以简政便民为重点,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办事时限,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无偿代办制等六项制度,继续开展深入基层“抓三农、促发展”活动,针对不同农时,组织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深入农村第一线宣传政策、督促生产、调查研究、解决难题。

  3、努力增强农民创业能力。加快出台《关于扶持农民创业的若干意见》,强化农民创业培训,重点培训农民工、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农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14万人。实施农业“科技培训”工程,培训农业科技明白人1.8万人,农村科技示范户10万人,带动全省500万农民共同学科技、增能力、快发展。

  4、切实维护和改善农村民生。加强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土地承包纠纷矛盾,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负担和农资市场监管,认真解决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新农村建设工程”推进力度,实行“评星定级”、“以奖代投”的工作机制,引入社会工商资本开展村企共建,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省科学技术厅

  1、大力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做大做强行业工程技术研究院。集聚哈尔滨科技创新城优势科技资源,加快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搭建一批省级技术创新服务平台,面向企业技术创新共性需求提供公共服务,支撑我省新兴产业的发展。

  2、加快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不断壮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竞争力较强的创新型企业队伍。抓好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高新区建设,为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创业平台和有效服务。

  3、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坚持厅市共商机制,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专项行动”,抓好科技项目的谋划和培育、成果的转化和落地、产业的优化和升级。加强与中科院、中国工程院的合作,支持具有创新能力的大学、科研院所进入园区建研发基地,构建一批“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企业院士工作站。

  4、加快科技和金融相融合。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商业银行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模式、产品和服务创新,培育和发展创业投资机构,促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推进省科技厅与龙江银行开展“科技与金融战略合作”,成立的科技专营支行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初创企业的成长。

  5、加快科技对外开放合作和文化融合。抓住国家实施“走出去”战略契机,积极探索建设中俄联合高新区,打造我国对俄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及周边国家和地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新平台。以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为载体,将科技要素植入文化产业,重点加快哈尔滨国家现代服务业新媒体产业化基地和大庆国际动漫园区建设。

  6、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建立完善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完善科技人员评价机制,实行科技成果产业化奖励制度。鼓励高校、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领办、创办科技企业、科技服务机构,在合作研发项目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期间交流兼职兼薪。优先支持科研院所把研发团队、研发资产、研发成果等人财物整体孵化为科技企业,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并给予奖励。加快科技人才队伍培养和引进,营造宽松的科技人才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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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