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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籍应届毕业大学生未就业可在省内见习
2011-12-22 07:04:26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于勇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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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2日讯 今后黑龙江省籍普通高校离校后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全省范围内参加见习活动。

  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由省就业专项资金原则上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予以补贴。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合理确定和及时调整见习基本生活补贴标准。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单位应加强见习场所的安全管理,并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责任编辑:连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