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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实名制”形同虚设 专家:应明确监管机构职责
2011-12-23 06:41:25 来源:生活报  作者:唐文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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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3日讯 11月23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对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单位或个人,发卡企业应进行实名登记。22日,记者走访哈市多家商场发现,有的商场非本人身份证也可办理预付卡,或是将万元购物卡拆分成10张1000元预付卡售卖,钻“实名制”的空子。

  22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哈市南岗区商圈。在一家大型商场内的售卡处,有不少正在咨询和购买预付卡的顾客。记者向工作人员咨询:“我想买一张1万元的预付卡,需要实名登记吗?”“你就随便拿张身份证复印件就行,不想拿你自己的,你家孩子要有身份证拿孩子的也行。”这位工作人员边说边指了指她手边压着的多张身份证复印件。“孩子的也行?”见记者有些迟疑,这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道:“实名登记后,购物卡上也不会显示任何个人信息,并且在持卡消费时也不需要出示身份证。”

  随后,记者又来到与之相邻的另一家大型商场,在售卡处,记者向工作人员表示想要购买一张1万元的预付卡,但没带身份证,该工作人员建议记者:“那你就分着买10张1000元的卡,就不用登记了,一样用。”

  采访中,不少哈市市民纷纷表示,国家出台对商超预付卡的种种规定和限制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具体的细则不清,导致了冰城商场预付卡实名制形同虚设。

  据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者董鸿扬介绍,有了这种预付卡,市民逛街时可以不用带现金,为市民提供了方便,也更加安全。但商超预付卡兴起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比如大面额预付卡的存在会为腐败的滋生提供土壤。对于预付卡实名制现在形同虚设的现状,董鸿扬表示,任何办法和规则的实施都是一个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想要对预付卡实名制进一步加强监管,现在除了相关部门应该出台更加详细的细则,和对发卡单位有相应的规范外,还应该明确它的监管机构和职责。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