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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试点病历档案进馆 可用于公检法取证保险理赔等
2011-12-26 06:23:30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立
生活报12月26日讯 继建立婚姻档案、住房档案等民生档案后,哈市又试点建立病历档案。25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平房区档案局在哈市率先将病历档案接收进馆,病历档案将成为公检法取证、保险理赔、转诊医疗、劳动鉴定、病退、评残等依据,可有效保护市民权益。
据哈市平房区档案局执法管理科科长蔡雪峰介绍,随着人们健康意识和法律意识的增强,病历档案的利用已不再局限于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由于病历档案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有其特殊的社会价值,可用于公检法取证、保险理赔、转诊医疗、劳动鉴定、病退、评残等方面,也是医疗纠纷事故评定的重要法律依据。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市民的病历档案一般都保存在医院里,市民去取只能取复印件,并且医院会定期对病历档案进行处理,病历档案进馆可以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服务功能,市民需要时可携带有效身份证明,随时调取。市民想将病历档案移交档案馆可向档案馆提出申请。 目前,平房区档案局已接收病历档案1211卷,下一步,该局将扩大范围,采取虚拟整合方式,将更多的病历档案接收入馆。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