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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民间借贷纠纷激增 对付“老赖”律师支3招
2012-01-10 10:27:38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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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0日讯 近日记者从哈市多家律师事务所了解到,年关将至,民间借贷纠纷激增。在讨要借款时,一些“老赖”总是找各种借口不还钱,很多市民缺乏法律知识及相关技巧,在索要欠款时屡屡碰壁。为此专家建议,“上门讨债前提前调查欠款人相关‘进项’,做到有的放矢”,“涉及房地产的官司,最好在房产所在地起诉”等。利用这些技巧,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讨债前先调查啥?

  去年年初,市民张先生借了10万元给朋友刘先生做服装生意,后多次索要欠款,对方都以各种借口推脱。近日,再次讨债无果,张先生非常愤怒,打算立即将对方告上法庭。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可超说,张先生的做法并不可取,如果提早“打草惊蛇”,一些“老赖”往往会通知生意上的合作方延期付款,给张先生的讨债路再添险阻。而反之,有的人会提前调查债务人的各种“进项”,甚至提前掌握其相关资金的到账时间,然后借助法院,顺利索回欠款。

  公司欠账该告谁?

  小马经营建筑材料,小赵是一家装修公司的采购员。小赵经常从小马处进货,每次都是打借条。前不久,多次讨债无果后,小马打算诉诸法庭,但小赵表示,他是替公司办事,不该为欠款负责,因此小马决定,只将对方公司作为被告。孙可超说,这种做法欠妥,应该将小赵及其所在公司同时作为被告,因为借条上并没有公司的公章,公司很可能以此为由拒绝还款,而将小赵列为被告后,为摆脱自己的责任,小赵在诸如作证方面会积极配合法院,有利于小马索回欠款。

  涉及房产咋起诉?

  市民赵某借款给来自佳木斯的朋友钱某20万元,前不久,钱某表示生意赔了钱,自己无力还钱。但赵某调查后得知,钱某在佳木斯有一处房产。赵某考虑在哈市打官司方便,于是决定在本地起诉。孙可超说,涉及房产的官司,最好在房产所在地起诉,这有利于法院对于财产的执行,帮助赵某拿回欠款。

  孙可超说,从司法实践中看,现在并不是讨债的最好时机,目前,民间借贷往往会涉及生产经营,在生产经营高峰期索要欠款才是最好的时机,一来对方有能力还钱,二来对方不愿意在此时因债务纠纷影响生意。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