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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电子交警”处罚业务部分调整:ATM机缴款当日解锁
2012-01-11 08:25:16 来源:生活报  作者:刘阳 何兴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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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月11日讯 哈市市民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业务时,只需持本人驾驶证(如驾驶证无暂扣、注销、超分等情况)在交警支队各大队、秩序处和其他交通违法处理处罚窗口即可办理非现场处罚业务,无需再提供行驶证等证件。这是记者10日从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秩序处获悉的。

  据了解,哈市交警部门就加强违法处理窗口有关工作进行了调整。除上述调整外,市民在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罚业务时,交警将严格审核当事人驾驶证违法记录情况,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多次交通违法行为,在办理交通违法处罚业务时,一律予以记分罚款处罚。此外,市民在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罚业务后,可在建行ATM自动柜员机缴款,当日即可解锁。哈市车管部门核发牌照的车辆可到哈市交警部门各大队和秩序处设立的指定窗口办理省内超速50%以上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罚业务(500元以上大额罚款),外地号牌在哈违法的车辆也可到上述窗口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罚业务,办理时要按规定予以记分。

  哈市交警部门

  各大队处罚中心

  办公地点

  ★道里大队分处罚中心:道里区安发街148号

  ★道外大队分处罚中心:道外区三育街8号

  ★南岗大队分处罚中心:南岗区长江路9号

  ★太平大队分处罚中心:太平区南直路561号

  ★香坊大队分处罚中心:香坊区香木街18号

  ★动力大队分处罚中心:香坊区和平路81号

  ★平房大队分处罚中心:平房开发区黄海路21号

  ★顾乡大队分处罚中心:道里区钢铁街1号

  ★哈西大队分处罚中心:南岗区学府四道街14号

  ★松北大队分处罚中心:松北区万宝大道3311号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