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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公安局放宽落户政策 简化审批手续
2012-04-11 16:54:10 来源:东北网  作者:岳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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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1日讯 (记者 岳云雪) 记者今天从哈尔滨市公安局了解到,户政管理支队对《哈尔滨市现行落户政策》进行了重新调整,进一步放宽了落户政策,简化了落户审批程序和手续,给群众带来极大的便利。

  放宽的落户政策如下:

  1、全面放开县(市)农转非落户。依据国办发〔201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全面放开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它建制镇农转非落户。只要有稳定职业、固定住所(含租房)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即可审批办理农转非落户。

  2、放宽夫妻投靠落户。农业人口妻子投非农业人口丈夫落户,取消结婚满5年限制;农业人口丈夫投非农业人口妻子,取消45周岁年龄限制。

  3、放宽市郊失地农民转非落户。凡哈市郊区农业人口,土地被政府征用,只要本人提出申请,乡、镇土地部门出具土地被征用证明,随时可审批办理农转非落户。

  4、放宽在哈市居住十年落户。外地人员在哈居住五年,有合法私有产权住房和固定职业,可给本人及家属办理落户。

  三级审批简化为两级审批

  居住五年落户、往年出生及收养子女落户由三级审批简化为两级审批,即由派出所申报,市局审批。

  简化的落户审批手续如下:

  1、购买15万元以上二手住房,取消《评估报告》。

  2、招商引资、“十佳”农民工、居住五年、失地农民、购房、“三投靠”等落户均取消户籍证明、稳定收入证明和无承包土地证明。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