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4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哈市物价部门近日对交通部门递交的关于松花江上的轮渡和游览观光航线运价统一收费问题给予了批复,并规定哈市轮渡航线票价为每乘次2元,游览观光航线票价为每乘次10元,各航线售票处要自觉公示票价。
据介绍,以前松花江边轮渡收费价格不一,有“游览松花江5元”、“渡江往返4元”,也有“过江每客位2元”,尤其是江边肆无忌惮拉客的“小白帽”,给哈尔滨的旅游业带来了恶劣影响。为规范江上客运经营行为,哈市交通运输局向市物价部门递交了《关于重新核定江上轮渡航线和游览观光航线运营价格的函》,要求统一规范江上轮渡航线和游览观光航线运价。根据《哈尔滨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轮渡船客运管理条例》,物价部门近日同意并批复了交通部门关于统一江上轮渡航线和游览观光航线运价的意见,实行按轮渡航线、游览观光航线性质分别定价。规定,江上轮渡航线票价单程为每乘次2元,江上游览观光航线票价每乘次10元。
本次核定票价执行至2014年12月31日,期满前一个月须重新核定。以前个别航线票价与本次核定票价不同的,统一执行本次核定的票价。哈市物价部门还要求,各航线经营企业和运营船需严格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执行政府票价政策。各航线售票处要公示票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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