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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二手房交易按评估价征税第一单:80平住房多缴3264元
2012-07-03 10:14:51 来源:东北网-大庆日报  作者:王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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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3日讯 7月2日,大庆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系统在建设大厦房产交易大厅上线运行,即日起,二手房交易必须按评估价征税。新规实施后,第一位交易者张先生购买的80平方米住宅,比按合同额度多缴税3264元。

  据了解,每套住房评估从信息录入到税单打印需10分钟,新系统上线首日共办理二手房价格评估50余件。

  首单多缴税3264元

  在房产交易大厅,张先生购买的高新区嫩水家园80.36平方米二手房,是新规启动后通过系统评估的第一单。由于买卖契约上填写的双方交易价格低于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系统的评估值,因此,张先生所购的商品房需按系统评估值计算税值。

  张先生的买卖契约上申报的价格为31.8万元,而系统评估该套房的价格为35.2万元,申报价格比系统评估值低3.4万元,所以,要按照系统评估值计税,张先生需多缴相关税费3264元。

  市地税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卖方在该房屋居住未满5年,该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营业税要按5%征收;因卖方有多套住房,所以个人所得税按1%征收;契税按3%征收。系统评估后,双方应缴纳的税款总额为33792元,比新规实施前要多缴税3264元。

  合同价与评估价哪个高按哪个计税

  对二手房价格进行评估时,工作人员需将交易房所属小区、楼栋、门牌号、朝向、室内装饰、建筑面积、采光情况、噪声情况等相关信息录入《存量房信息采集表》,这些信息都将成为评估该房产价格的参数。然后,将系统评估值与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进行对比,按照“孰高”原则产生计税价格。也就是说,如果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比系统评估值高,就按照申报价格计税,反之,则按照评估值计税。

  市民周先生将乙烯二区的一套建筑面积为55.6平方米的住房以13.5万元的价格出售,系统评估价格比周先生的销售价格低,所以,周先生要按照买卖契约上的金额缴税,各项税费共1355元。

  对评估值有异议,可申请“争议处理”

  如果对系统计税评估值有异议,怎么办?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交易双方对评估值的结果有异议,可向地税部门申请进入“争议处理”环节。交易双方需填写《争议处理申请表》,经过地税部门审核通过后,交易双方需到专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并持《评估报告》到地税部门办理,经审核无误后,地税部门将按照《评估报告》中的价格计税。

  多种情况可享受减免税

  如何办理二手房交易可少缴税,成了眼下市民最关心的问题。

  市地税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享受减免税政策:(1)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2)个人对外销售购买超过5年(含5年)普通住房的;(3)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

  由于减免税政策种类很多,工作人员建议市民在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先到交易大厅进行详细咨询。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