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7月10日讯 被前车扔出的矿泉水瓶砸中,后车司机刘某怒与抛物者争执,将其打伤后逃到外地生活。近日,刘某被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2003年冬天,一辆车从刘某左侧超车后,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张某开窗把一个空矿泉水瓶扔出,正好砸到了刘某的车。刘某大怒,不料张某不但不道歉,反而辱骂刘某,刘某遂追上前将对方车辆别住。双方下车争吵,刘某将张某双手打伤后逃走。经鉴定,张某为轻伤。去年,逃到外地生活的刘某被当地警方抓获。近日,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在此案中存在过错,且刘某已实际赔偿张某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故判决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责任编辑:张隽珊